香港物业税
如你因出租本港的物业而收取租金,就须要履行业主的税务责任。
业主须履行的税务责任
作为业主,你须履行以下的税务责任:
1、保存租务纪录至少7年,例如:租约、租单副本、缴付差饷的收据、有关修改租约及追讨欠租的文件;
2、填写及提交报税表,以申报租金收入;
3、 如你须课税,应以书面通知税务局,除非你已收到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
4、 在出售业权的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
5、在更改地址的1个月内通知税务局;以及
6、 缴付你的税款。

物业税税率
以下是不同课税年度的物业税税率:
课税年度 税率
2008/09及其后 15%
2004/05 至 2007/08 16%
2003/04 15.5%
2002/03 15%
2007/08年度物业税税款的75%可获宽减,每宗个案以$25,000为上限。
温馨提示:本站内容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税务、法律或投资意见,
亦不替代执业会计师或税务顾问的专业判断。
香港税率、免税额、申报期限、罚则及税务局实务口径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 请以《税务条例》(第112章)及香港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
是否适用零申报、是否提出及能否获接纳离岸收入申索, 须依据公司实际账目与交易记录判断,并由香港税务局依个案事实裁定; 卓信对此不作任何结果承诺或保证。
香港税率、免税额、申报期限、罚则及税务局实务口径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 请以《税务条例》(第112章)及香港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
是否适用零申报、是否提出及能否获接纳离岸收入申索, 须依据公司实际账目与交易记录判断,并由香港税务局依个案事实裁定; 卓信对此不作任何结果承诺或保证。
还有疑问?
200+ 专业顾问团队,一对一解答香港公司报税、审计与合规问题
立即咨询 →
卓信企业服务平台
扫码查看更多离岸知识
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