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香港附带权益(Carry)豁免征税!

发布日期: 2021-03-12 来源: 未知 175 分享:

1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在宪报刊登《2021年税务(修订)(附带权益的税务宽减)(TaxConcessions for Carried Interest)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就基金管理公司及雇员获发的附带权益,豁免全部利得税和薪俸税,且于2月3日在立法会进行了首读。

据《条例草案》记载显示,本次修订《税务条例》,旨在为合资格人士、雇员为某些基金及实体提供投资管理服务而收取的特定类别的附带权益,宽减其利得税及薪俸税。

拓 展

附带权益,是指私募基金一般在出售已持有一段时间的投资时,与投资表现挂钩的回报。

首读,是指法案首次在立法机关内曝光,并宣读其标题,再由提交法案的政府官员或议员解释提交法案的目的,宣读完成后,法案会交由立法机关内的相关委员会详加研究,进入二读程序。

《条例草案》中具体宽减税率 -

1. 具资格附带权益的利得税税率为0%;

2. 薪俸税方面,100%的具资格附带权益将不会计入受雇入息以作计算薪俸税之用。

2021年香港附带权益(Carry)豁免征税!

需满足的条件 -

1. 合资格附带权益收取者须在香港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注:并非由位于香港境外的常设机构进行的( 即分支机构、管理机构或其他营业地点,但不包括代理机构),除非本地代理人受委托人授权,由本地代理人行使该项权能。

2. 附带权益必须衍生自私人公司交易;

3. 该基金必须事先获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核证,以确定该基金确实进行私募投资;而基金亦须符合持续监察的机制;

4. 基金管理公司须在相关课税年度内,符合实质活动要求,以符合国际税务标准,即是:

▶ 每年在香港雇用税务局局长认为足够数目的全职合资格雇员(平均最少两名雇员);及

▶ 每年在香港有足够的营运开支(最少200万港元)。

使用时限 -

适用于合资格人士/雇员在2020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所收取的具资格附带权益。

其他亮点 -

特区政府在本次《条例草案》中还建议,就基金利得税豁免制度,扩阔特定目的实体(SpecialPurpose Entity, “SPE”)可代基金持有和管理的资产类别,以利便基金在香港营运。

卓信观点:香港将成为众多投资机构落地的热门选择

近年来,由于经济实体法的影响,传统的离岸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需要满足经济实体和税收居民的要求,合规成本急剧上升,使得离岸基金向境内转移。

作为亚洲最大的财富管理中心之一,香港将于2020年8月31日实施《有限责任合伙公司新基金条例》,以留住并吸引更多私人资金在香港登记和运营。

税收待遇是私募股权基金选择注册地和经营地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现行税法,在香港提供的投资管理服务所产生的管理费和携带利息应受税收影响。

与开曼群岛、新加坡等传统的离岸私募基金中心相比,税收优惠并不明显。相信香港LPF的税收竞争力将得到加强,香港将成为许多投资机构实施的一个热门选择。

了解了香港公司注册在税务免征上有很大的优势,如果您想办理香港公司注册的,欢迎来电咨询卓信顾问:400-06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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